
放手的時刻
人一生只活一次,故不該輕言放棄生命,但對於患上末期癌症的病人,即使得到最適切的治療,最終仍無可避免出現器官衰竭的階段。面對無法逆轉的局面,究竟應否強行用呼吸機勉強延長病人的死亡過程,還是該鼓勵患者早作預設醫療指示,預先與家屬和醫護人員達成共識,到失去呼吸脈搏便「不作心肺復甦術」(DNACPR),在生命的盡頭有尊嚴地離開?
事實上,大部分家屬都寧願末期癌症患者長痛不如短痛,盡量減低患者離去前的痛苦,但因為難捨病人離開,希望爭取更多時間陪伴病人,所以往往對DNACPR的決定遲疑不決。在患者與家屬的討論過程當中,醫生扮演重要的角色,不但協助雙方深入了解病情,更需慢慢揣摩各人的意向,待時機成熟再提出討論DNACPR,讓大家分享內心的想法。
至於何時採取保守性治療,何時討論DNACPR,其實並無黑白分明的指引,主要取決於病人的年紀、病情和取態。一些年紀老邁的病人於確診後便希望放棄治療,亦有一些較年輕的病人抱着一絲希望仍堅持努力嘗試。各種情況下,醫生亦不會勉強患者決定,但會和病人、家屬尋求共識,商議和制定「放手」的條件,例如進行一線治療無效後便不再繼續二線治療。病人的最佳利益不應單從生存角度考慮,當各方對病情有合理期望,既可減低患者無了期接受治療的心理壓力,亦可減少對患者造成不必要的傷害。
病人及家屬大多感恩醫生在適當的時候主動提起面對死亡的準備,畢竟,生死有時,放手有時,當生命已無法逆轉,大家便要一起勇敢面對這個雙方難以啟齒的重要課題。
原文刊載於METRO:放手的時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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